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通过友好谈判、协商达成的一份约定书,文件内容包括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议书在离婚案件办结后,会被法院认可并生效,协议书上的条款将会成为离婚双方依法应履行的法律义务。
然而,在协议书确定后,由于某种原因,双方可能会对协议书的某些条款产生异议,需要对协议书进行更改。那么,在离婚协议书签订后,协议书是否可以更改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协议书的签订之后,如果其中的条款双方均同意进行修改,那么协议书是可以被修改的。但修改的具体内容需要经过协商,并在书面上进行确认。并且,无论是协议书的修改或补充,都需要重新起草一份新的协议书,并签订、认可、生效。协议书的修改应该是公正、合法、明确的。
值得注意的是,修改协议书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并通过法院审核认可,否则协议书的修改将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建议离婚双方在协议书签订前,应该慎重考虑条款内容是否完善、公平、合法,并尽量达成友好协议,降低后期无法修改协议书的风险。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修改必须是在双方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进行的,并通过法律程序生效。希望离婚当事人在签订协议书时认真思考,尽量避免后期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