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离婚协议是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并在法院审理通过后生效的。因此,一旦协议达成并经法院审核后认可,其效力与法律文书相同,即双方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改变或撤回。因此,在法院协议离婚后反悔,是不被允许的。
然而,特殊情况下,如协议达成前一方通过欺诈、恐吓等手段胁迫另一方签订协议,或者协议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如未经合法协商就分割、转让夫妻共有财产等,导致另一方权益受损,这时离婚协议可以被法院判定为无效,那么对方也可以要求修改协议内容,以保护自身权益。
因此,在离婚协议达成后,如果双方认为协议内容存在问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进行修改。但若协议已经在法院通过审核并生效,则协议内容通常不会被改变,因为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需要严格遵守。
总之,在法院协议离婚后,双方应该认真考虑协议内容,并在审慎确认后签署协议,避免到后来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如果真的存在问题,要及时寻求法律援助,以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