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按照法律规定征收房屋后为被拆迁人提供的住房,这些房屋一般都是政府为拆迁人新建或购买的,或者是其他拆迁安置项目剩余的住房。在拆迁安置房的分配中,往往会遇到很多潜规则和问题,其中就包括是否能够将拆迁安置房给子女。
从目前来看,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将拆迁安置房给子女的。因为拆迁安置房通常是由政府用纳税人的钱购买或新建的,是公共财产,不能随意流转私人。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也明确规定,拆迁安置房属于集体福利房产,不能转让、出售、出租、抵押、赠予等,必须由有关部门配合设法保证其公平合理的分配和使用。拆迁安置房的分配一般是按照家庭户口簿上的人口数量来确定的,而不是按照家庭房屋的数量或家庭成员的年龄,所以不能将拆迁安置房分给子女。
如果家庭中有未成年子女或者是上了年纪的老人需要特殊照顾,政府在分配拆迁安置房时也会考虑到这些情况而给予一定的照顾。一些城市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允许在特殊情况下将拆迁安置房给予子女,比如沈阳市规定,在此前购买房产或拥有不动产的自住型居民,可以将自己的拆迁安置房按照自己的意愿留给自己的子女。
总之,拆迁安置房是政府用纳税人的钱购买或新建的公共财产,不能随意流转私人,一般情况下不能将其分给子女。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政府会根据具体情况考虑给予一定的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