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但不一定构成犯罪,具体取决于挪用的数量和性质。在中国法律中,挪用公款一般指的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将所管理的公款挪用、侵吞、私分、贪污等行为。
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认定为刑事犯罪。具体来说,挪用数额较大指原则上超过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或不足二十万元但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可能性比较大。但若挪用数额较小或者情节较轻,往往会被视为行政违法行为,只受到纪律处分的惩罚。
但是,挪用公款无论数额大小,都有可能对国家的财政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不可忽视的损失。因此,即使不构成犯罪,挪用公款也应该受到行政处罚,被追缴挪用的款项,并对挪用者进行纪律处分,以有效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
总之,挪用公款的严重程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但不论是否构成犯罪,挪用公款都应该得到严肃的追究和处理,以维护公款安全和社会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