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达成双方离婚协议的书面协议,其盖章与否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离婚协议必须是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并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双方自愿选择签署的协议书。
如果离婚双方在协议的过程中经过认真协商,并遵循了法律的规定,那么即使协议没有盖章,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的协议,证明了双方在一定程度上已经理智、平衡地考虑了所面临的问题,并达成了共识。法律起见,离婚协议虽然不一定需要盖章,但是需要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签署,并且如果其中涉及到财产分割和抚养子女等问题,根据法律规定,需要向当地民政部门备案,确保其法律效力。
然而,如果离婚双方在协议的过程中存在某些问题,例如一方对协议内容不满意,或者协议涉及到的问题未尽,那么就需要退回到非诉讼方式,采用与离婚协议相同的协商方式,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总而言之,在离婚事宜中达成的任何协议都支持法律效力,而盖章仅是协议时完成的一项政策要求,无论是否盖章,所有协议都应该仔细阅读并仔细考虑。离婚双方需要尊重对方并进行平等协商,遵守法律和合适的程序,确保协议符合法律要求,并获致协议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