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未成年人抚养权主要由父母行使,然而在以下情形下则会产生改变:
1. 父母一方或双方去世或丧失完全或部分行为能力。
2. 父母一方或双方对未成年人构成重大危害或虐待、遗弃或拒不履行抚养义务。
3. 未成年人亲属改变抚养环境无法履行抚养义务。
因此,如果需要起草一份涉及17岁孩子抚养权的协议书,应依据以上情形进行。
一般情况下,父母一方或双方应当共同行使抚养权。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孩子的姓名、出生日期和抚养人基本信息。
2. 抚养人双方签署的共同监护协议,包括如何决定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如何平衡抚养时的孩子利益、抚养人协同工作等等。
3. 孩子的居住安排,如父母离婚,孩子可能需要分隔居住,建议制定详细的居住安排协议。
4. 针对父母双方抚养孩子的经济责任进行划分。
5. 如有需要,可以另行制定关于探视、探亲的相关协议。
6. 当抚养方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时,协议还应包括当事人应如何解决和面对。
总之,协议书应具体、详尽,重点在于确立监护人,确定孩子居住和生活方面的细节,避免矛盾和争议。协议书一旦达成,应相关当事人共同签字并严格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