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农民住房安居的基础,也是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证是宅基地的重要环节,下面介绍农村宅基地如何发证。
一、宅基地使用权人提交材料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向村委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基层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村委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基层单位应当受理并核对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1、宅基地申请表;2、宅基地调查成果表;3、土地权属证明;4、建房图纸和材料清单;5、河长、林长、环保、交通等相关审批部门签署的证明材料。
二、村委会审核材料
村委会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未按规定提交材料,应当告知申请人补正。如提交材料符合要求,则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基层单位上报审核。
三、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基层单位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基层单位审核材料后,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即可颁发宅基地使用证。审核时,应当对宅基地的土地使用年限、用途、面积等情况核实无误,并对宅基地中违法占用的部分予以恢复。
四、颁发宅基地使用证
宅基地使用权人获得宅基地使用证,方可办理房屋加建、变更、发证等手续。同时,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宅基地,并履行土地承包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总之,要想发证成功,必须准备好齐全的申请材料,经过村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基层单位审核通过,方可颁发宅基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