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协议丢失或被毁损,当事人仍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离婚协议是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协议,是确认离婚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书。协议是离婚后当事人的重要证据之一,记录了离婚协议的内容和双方的义务。但是,离婚协议不是必须的以解决离婚案件,如果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此,如果离婚协议丢失,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重新制定离婚协议:当事人可以重新制定离婚协议,以确保离婚后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保障。双方可以约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的责任、探望子女等相关事宜,并签署法律文书。如果双方都同意,裁判员则可以直接将协议作为判决的一部分予以确认。
2.提供证据:如果不能制定新的离婚协议,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有关事宜。例如,当事人可以通过银行转账记录或房产登记证明财产分割情况,或通过短信、邮件等书面通讯证明关于赡养老人或探望子女的协议。法院将根据证据作出判决,以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总之,离婚协议丢失并不意味着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当事人可以通过重新制定离婚协议或提供证据等方式为自己维权,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但当事人在签署离婚协议前应当认真审阅协议条款,并保存好协议文书,以避免后续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