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抚养权开庭费是指因抚养权的纠纷而产生的法院诉讼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普通抚养权开庭费是根据案件的诉讼标的额(即争议金额)来确定的。
在我国,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抚养权争议标的额不超过十万元的,每一级法院收取的开庭费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若争议金额超过十万元,剩余部分以1%收取开庭费。
举例来说,如果申请人请求获得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20000元的抚养费,这个20000元就是所要支付的诉讼标的额,那么相关的普通抚养权开庭费则按照上面所述的标准计算。即对于一审,开庭费为300元;对于二审,开庭费为4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减免或免除开庭费,如当事人之间达成调解协议,法院裁定不受理、不立案、撤回起诉等等。而且如果案件最终判决胜诉,律师费和诉讼费用也可以由败诉方承担。
综上所述,普通抚养权开庭费随着诉讼标的额的不同而异,一般情况下不低于300元。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对费用问题有清晰的认识并合理规划开支,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有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