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后双方就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探视等方面所达成的协议。在离婚协议中,财产分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有的夫妻在财产分配时会将一部分财产赠送给对方。那么,离婚协议财产可以赠送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离婚协议中,财产的分配原则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来处理。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获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双方。这就意味着,夫妻在离婚协议中赠送财产给对方是可行的,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规定。
其次,对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送,需注意下列两个问题:
1.赠与财产的主体:在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的主体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未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会受法律认定无效。
2.行为的真实意思:协议赠与要依照真实意思原则,即赠与人意图与行为一致,确实有意赠予,对方收到后对此本着感激之情。
在实际操作中,离婚双方应该依照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对财产分配达成共识,不得存在以财产赠予方式规避财产分配的義務,关于财产的分配,必须坚持公平原则,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否则会导致合同无效。
总之,离婚协议中财产的赠与是可行的,但应该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公正公平合理,如果赠予财产没有合理依据,会影响后期的财产分配和赠与的效力。因此,离婚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应该认真对待,遵守法律规定,并进行充分商议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