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指在土地征收、城市更新等过程中,政府和居民或房屋所有者签署的一种法律合同,用于规定拆迁补偿等事宜。如果拆迁协议中没有补偿条款,当事人应该及时采取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首先,当事人可以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或投诉,要求重新协商或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政府部门会对申诉或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并根据法律规定对矛盾进行调解,协调双方达成双方认可的协议。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主动维权,积极与政府部门协商,争取自身的利益。
其次,当事人也可以委托律师提起法律诉讼,要求依法解决拆迁补偿问题。在法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通过律师逐个列举自己的权利和利益,根据法律规定依法获得补偿。在诉讼过程中,律师将以权益保护为宗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最后,当事人还可以利用公众舆论等力量来维权。通过舆论压力和社会关注度的提高,当事人可以引起社会对自己的关注,进一步推动政府部门解决问题,让自己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总之,拆迁协议没有补偿的情况下,当事人应该主动采取上述措施,接受法律援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拆迁前,当事人也应该了解和掌握合法权益的知识和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