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签署的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如果一个人在签署离婚协议时感到被迫或被威胁,那么该协议就是无效的,原因是该协议未能按照自愿的原则达成。事实上,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必须是在双方心智清醒、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订的,否则该协议将被视为无效。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一方在签署离婚协议时感到被迫或被威胁的情况。例如,如果一个人因为财务上的原因或家庭压力而不得不签署离婚协议,那么该协议就是不合法的。同样地,如果某个人因为亲戚朋友的压力或其他形式的威胁而被迫签署离婚协议,那么该协议仍然是无效的。
被迫签署的离婚协议,一方可以通过1年内向法院提起撤销诉讼来撤销该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进行审理并决定该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法院认为该协议是无效的,那么该协议将被废除,双方需要重新达成协议。
因此,被迫签署的离婚协议是不合法的,如果发现自己被迫签署离婚协议,应该尽快找到合适的法律途径,并请律师协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