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本人XXX与原被告XXX因XX原因,已离婚,现就财产抚养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财产划分
1、本人持有的财产全部归本人所有,不得由对方进行任何形式的侵占或者占有。
2、共同持有的财产,如房产、车辆等将进行公正、公平地分割。具体分割方式由双方协商后,签订另行协议书。
二、子女抚养
1、子女抚养费
本人同意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XXX元,由原被告双方平均分担。抚养费的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另行签订协议作为附件附加在本协议书内。
2、抚养权分配
本人同意原被告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共同行使。如果其中一方有特殊原因需要对子女进行单独抚养,应事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应不得擅自行使。
三、遗产分配
本人和原被告均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和自己去世时,本人遗产的分配方式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里的内容执行。
四、审慎签署
本协议书各方均经过审慎考虑,确信自己签署该协议书是自愿的,并自认为自己完全理解并接受了本协议书里所有的条款和条件。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原件各留一份,并于签订过后,立即生效。如有违反承诺或者不履行该协议之事宜,由违反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双方同意由XXX区(市、县)人民法院共同处理相应的争议。
以上是本人和原被告XXX达成的财产抚养权协议,供法院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