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具有行使国家机关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或职务便利,将本该用于公共用途的国家资金、财物挪作他用的行为。这类行为也常常被称作是“吃空饷”,是腐败行为中的一种。
挪用公款人员是指从国家财政、经济、社会保障等领域中掌握大量财权、权力的官员,通过闲散和挪用公款等行为,在钱景价值观上让自己获益的一类人员。他们在工作中可以直接或者间接地接触到大量的财政资金,而这些资金并没有得到妥善的管理和管控,他们就会乘机侵吞或者挪用。
挪用公款人员的行为损害了国家财富,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力,严重违反了公仆的职业道德和职责,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这种行为不仅使信仰体系面临巨大困境,甚至危害国家的长远利益。所以当前反腐败工作必须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进行下去,对于挪用公款人员必须实物惩治并深入挖掘反腐败战争的深层动因,改变腐败滋生和扩散的系统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机制,推动了医治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