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的基本住房用地,是农村居民生活的重要保障之一。当宅基地所有权人去世后,其子女或其他亲属如何过户宅基地呢?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农村宅基地是按照宅基地法规定分配的,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的所有权不是自动继承的,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手续才能过户。
根据《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房屋和宅基地的继承,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民间习惯继承的相关规定进行。如果没有遗嘱,宅基地应当依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继承。继承人应当在死者死亡六个月内到宅基地管理机构办理宅基地过户手续,并提供有权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人资格认定书,以及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如果继承人中有未成年人,还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及其授权书。如果继承人是共同继承的,则需提供相关共同继承的协议。
另外,对于已经办理了宅基地使用权证的,需提供宅基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副本、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继承协议等文件。对于未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的,需提供宅基地分配证原件及副本、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过户费用,并签署过户协议。在手续办理完成后,继承人就可以享有宅基地的所有权,并可以进行房屋的拆除、改建等操作。
总之,农村宅基地的过户需要继承人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和继承材料,并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用,完成过户手续后即可享有宅基地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