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协议是一种民间协议,用以规定财产转移的约定,通常包括赠与人将财产赠与给受赠人的具体细节和条件,如交割日期、转移方式、货物类型、数量和价格等。在离婚过程中,有些夫妻可能会想到通过赠与协议来处理财产分割问题。但是,这样做是否有效呢?
首先,赠与协议本身的法律效力受到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民间协议一旦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要件,即成为合同,具有合同效力。但是,在财产转移、房屋买卖等领域,相关法律规定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来证明合同的法律效力。比如,《合同法》第11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赠与协议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无效。
如果赠与协议能够采用书面形式来证明,那么其效力还要看具体情况。在离婚过程中,夫妻所持有的财产往往是夫妻共同财产或夫妻个人财产。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婚姻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两人在婚姻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应平均分配给双方。因此,离婚时只有个人财产才能进行赠与协议,而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单方面赠与。此外,赠与行为必须是出于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存在一定程度的欺诈、威胁等行为。如果赠与协议存在欺诈威胁,那么协议无效。
综上所述,离婚时写赠与协议并不一定有效。如果协议符合法定形式,且是赠与个人财产、真实的互惠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赠与协议是有效的。但离婚双方在处理财产时应该遵守合法法律程序,进行合理的协商,以达到公平合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