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签离婚协议并达成了共识,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再去告的。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署的,经过协商后达成一致的结论,具有法律效力,代表着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一旦签署离婚协议,就相当于双方已经解决了所有争议,并且达成了协议意见,这是法律上认可的。因此,在该协议下,一旦离婚达成,就不可以再向法院提出分配婚姻财产、抚养孩子等争议。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协议并非完美无缺,或者其中的条款存在严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另一方就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开庭判决婚姻财产、抚养孩子等问题。例如,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其中一方的知情权被侵害,协议内容有严重漏洞,亦或是协议内容包含了无法实现的强制性约定,这些情况都有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效,并要求重新审理。
在离婚过程中,签署离婚协议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决定。如果双方可以达成协议,能够避免漫长而痛苦的诉讼过程,将来也不会产生其他纷争和矛盾。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前,双方必须认真考虑各项条件,并确保协议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