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父母离婚或分居时,孩子的利益应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抚养权的决定也应围绕孩子的福利展开。如果双方父母都可以提供平等的照顾和支持,那么抚养权可能会被联合决定。但是,如果一方父母无法提供良好的照顾和支持,那么单方决定可能会更倾向于保护孩子的利益。
子君赢得抚养权可能是基于如下的因素:
1. 子女的意愿:如果子女愿意与其中一个父亲生活,并且他们能够理解自己的决定,那么法院也会考虑他们的意愿。
2. 照顾和支持的能力:如果一方父母能够证明他们可以为孩子提供稳定的居所、饮食和教育,并且有更好的照顾和支持能力,那么他们有可能赢得抚养权。
3. 婚姻状况:如果一方父母在离婚或分居时可以证明对其婚姻状况和个人生活的稳定性和成熟度,那么他们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4. 对孩子照顾的投入:如果一方父母在过去的照顾中表现出对孩子的投入,并且可以证明他们对孩子的照顾和教育是优先考虑的,那么这也可能是决定抚养权的考虑因素之一。
总而言之,当法庭作出抚养决定时,最重要的因素是孩子的福利和安全,以及父母能否提供他们所需的支持和照顾。当然,这些因素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因此,尽管可能会有常见的决策基础,但实际决策是基于个案的考虑,应该满足孩子的福利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