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必须经过民政部门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达成的一份协议,包含各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条款,是离婚协议的文书形式。
一般而言,离婚协议书只需要签一份即可,但是如果双方需要保留一份备份或有其他需要,可以签两份或多份,但是需要保证内容相同,签字时间也应该相同。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各自的利益,避免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带来纠纷。因此,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签字确认,具有合法效力。
离婚协议书签订后,应当及时到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可以提交两份协议书,一份由民政部门保管,一份由双方自行保管。如果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后又发生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因此,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应当慎重考虑各项条款,确保协议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必不可少的文书之一,尽管可以签两份,但是需要保证内容相同且具有合法效力。在签订协议书前,应当妥善处理好各项问题,避免因协议书漏洞带来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