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其中最大的一项财产就是房产。因此,在离婚协议书中肯定需要详细地描述房产的相关情况,其中是否需要写明房屋面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首先,如果离婚的夫妻在共同拥有的房产中,存在明确的面积差异,那么在写协议书时就必须要详细地写出这些不同面积的的情况。比如说,如果一方分得的房子面积更大,那么另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可能需要得到其他方面的补偿,例如更多的财产权益等。
其次,如果夫妻在离婚前已经进行了房屋的评估,且评估报告中写明了房屋的面积,那么在写协议书时应该将这份评估报告作为参考,同时在协议书中明确写出这份评估报告的具体内容,并将其纳入离婚协议的条款之中。
最后,如果夫妻在离婚前没有进行房屋的评估,或者评估报告中没有写明房屋的面积,那么在协议书中也需要明确写出这一点,并在分割财产时,按照实际情况公平地分配房产。
总之,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明房屋面积是否必要,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做出判断,以保证离婚协议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同时,在协议书中注意事项明确、语言简洁、内容真实,不要给后续的执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