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在农村居民中自愿选择部分境内土地所共有的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和生活保障之一。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地方政府需要有关土地进行拆迁,拆迁补偿款及分配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话题。那么,农村宅基地拆迁女儿有份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宅基地的产权归属上,首先应该是属于家庭户的共有财产,也就是说,宅基地是属于拥有宅基地的农村居民家庭的共有财产,而不是某个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拆迁时,宅基地的拆迁赔偿金应该由所有宅基地的共有权人共同享有。
在农村,往往家庭成员之间的经济纠纷比较多。然而,如果女儿要求从宅基地拆迁中分享赔偿款,那需要进行判断其拥有的宅基地是否属于她名下。如果宅基地是属于女儿名下的私有财产,那么她有权在拆迁赔偿分配中获得她个人持有的宅基地拆迁赔偿款的自由支配权。但如果宅基地是属于家庭户共有财产的,那么在拆迁赔偿分配时,女儿只能和其他家庭成员共同分享宅基地拆迁赔偿金。
最后,值得提醒的是,在拆迁补偿及分配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因此,地方政府在进行宅基地拆迁时,应当尊重农民的权益,采取公正的合理的方式,同时方便农民获得拆迁赔偿。对此,女儿及其他全家人都应该做好协商与沟通的工作,以确保权益的公正及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