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时必须签署的法律文件,用来规定夫妻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可以加盖一些章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下面是一些可以盖在离婚协议书上的章:
1. 公证章:公证章是由司法部门授权的公证机关盖章,意味着协议书已经过公证并获得法律效力,可以在离婚后作为有力的证据。
2. 离婚协议专用章:这种章是专门为离婚协议书设计的章,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选择并盖章,可以增加协议书的正式性和法律效力。
3. 其他公章:如银行印章、公司印章等。如果夫妻双方在协议书中涉及到财产分配、负债、房产买卖等问题,可以让涉及到的单位或机构盖章,以增加协议书的权威性。
总之,离婚协议书上盖的章都是为了增强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和权威性,使协议更具有保障性和公正性。夫妻双方应该在选择盖章时慎重考虑,以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同时,协议书的内容也需要经过详细、严密的商议和协商,尽量避免产生纷争和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