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和自建房有很大的区别。首先,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赔付的安置房,是一种补偿性质的住房,专门为因城市建设而遭受拆迁的居民提供的住房。其建设需要符合政府规划和标准,通常由政府指定的开发商承担,建设质量会得到保障。而自建房则是居民自己购买地皮、自行设计、自行施工的住房,建设质量和标准难以保证。
其次,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性质一般由政府持有,而自建房则属于私有产权。拆迁安置房也不能自由买卖、出租或抵押,而自建房则可以自由处置。
最后,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和管理费用由政府出资或者开发商承担,免费提供给被拆迁居民使用。而自建房则需要居民自掏腰包承担全部费用。
总之,拆迁安置房和自建房各有优缺点,适用于不同的居住需求和经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