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离婚协议可以签订附属协议。在离婚协议中,各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达成一系列约定,以便更好地解决彼此之间的问题。附属协议则是在离婚协议基础上的延伸和补充。
在离婚协议中,附属协议可以规定如下:
1. 子女抚养权、探视权及赡养费用等方面的约定。
2. 财产分割方案、分割比例和分割日期等。
3. 债务分担方案和分担比例等。
4. 其他有关离婚的约定,如双方在将来如何处理共同债务等。
在签订离婚协议时,若发现需要达成更多约定,可以双方再签订附属协议。比如,如果双方还需要约定关于子女的一些问题,可以签订附属协议。
此外,附属协议也需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等。
总之,离婚协议可以签订附属协议,这可以让离婚协议更加详细,更好地解决双方的实际情况。同时,签订附属协议前,需要充分地了解法律规定,以便制定满足法律要求和自身利益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