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的中国家庭观念中,男权主义占据主导地位,因此早期的抚养权主要以父亲为主,一般由父亲照顾孩子的成长过程,而母亲更多的是负责家务和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因此在很长时间以前,女儿并没有抚养权的概念。
然而,随着时代变迁和社会进步,人们对于抚养权的观念发生了变化,不再以性别为主导,而是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因此女儿也具有了抚养权。
如今,女儿的抚养权在中国已经被法律保障,不仅是男孩能够拥有的权利,而且还有一些特殊的保护,比如对于离婚以后,女儿在母亲的抚养下更容易得到认可和支持,并且在她们成长过程中,法律也会给予她们一定的维护和保护。
女儿拥有抚养权的实施,也需要由女性在家庭中发挥更加积极的角色。因此,在家庭中,女性要自强自立,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孩子的关注,提高孩子的道德素质和能力,同时也要注重与父亲的交流与协调,共同抚育孩子,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