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管束及保护、监护等的全部或部分责任和权利。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由父母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实际情况判决。
孩子四岁可以要回抚养权,但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离婚时未成年子女已经被判给某一方抚养,那么另一方如果想要要回抚养权,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原抚养人对孩子存在严重失职或忽视,严重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只有证据确凿,法院判决另一方有能力、有责任并有爱心抚养孩子,并且能够满足孩子的最基本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才有可能给予抚养权的更改。
如果离婚时没有判定抚养权,则父母需要协商后决定孩子的抚养问题。如果无法达成协议,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由法院判定抚养权分配问题。但是,人民法院的判决都是以孩子最大的利益为出发点,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性别、学业、健康状况、成长需求、家庭情况等因素进行判断。因此,一方要求要回抚养权,必须证明自己有能力更好地照顾孩子,并得到法院支持。
总之,孩子四岁可以要回抚养权,但要求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同时要优先考虑孩子的利益和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