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一项手续,它是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件。离婚协议书的递交并不意味着离婚协议书立刻生效,还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最终确定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首先,离婚协议书必须是自愿协议。这意味着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没有一方强迫另一方签字的情况。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存在一方受到威胁、欺骗等情况而签字,那么协议书将被认定无效。
其次,离婚协议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序良俗。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存在不合法的条款,那么这些条款将被认定无效。
最后,离婚协议书需要在法律程序中进行确认。离婚协议书的确认可以通过法院判决、民政部门的核准或者公证机关的认证等方式。只有在完成确认程序后,离婚协议书才能生效。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递交并不意味着立即生效,它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一定的程序确认后才能最终生效。因此,离婚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应该谨慎考虑,并在确认程序中认真履行义务,以确保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