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双方当事人于婚姻关系期间,经过协商决定离婚,现现离婚协议如下:
一、财产分割
1、房产:我们共同拥有一套位于**的房产,目前评估价值为XXX元,我们协商一致,决定该房产归她所有,他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和利益。
2、车辆:我们共同拥有一辆xx牌照的汽车,目前评估价值XXX元,我们协商一致,决定该车归他所有,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和利益。
3、银行账户:我们共同拥有xx银行账户,该账户内目前余额XXX元,我们协商一致,决定该账户内全部资金归分配给她所有。
4、其他财产:我们在婚姻关系期间共同购买的其他财产,我们协商一致,决定由她一方直接取得,他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和利益。
二、孩子抚养问题
1、婚姻关系期间,我们共同生育了一名子女,现行政区域户籍和居住证明在她名下,我们协商一致,决定由她负责抚养子女,对子女的成长进行关注和照顾,并愿意承担全部抚养费用。
三、劳动关系问题
我们都是自由职业者,不存在劳动关系问题。
四、生活费用承担问题
由于双方都是自由职业者,不存在过多的生活费用需要承担,因此我们没有具体的格式约定而是在通常生活,双方协商后合理共同承担某些生活费用。
五、其他约定
1、我们将立即解除婚姻关系,并一同前往当地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
2、双方均须无条件释放对方的房产及其他财产,不再进行过问和占有。
3、双方已就本协议的全部条款达成一致意见,该协议一经签署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变更。
以上就是我们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达成的离婚协议,我们申请法院予以认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