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院已经判决了离婚协议,但是协议丢了,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首先要去当时签订离婚协议的地方,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或人民法院等机构,向工作人员反映情况,并说明当时的情况。
2. 如果协议已经在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且有文书记录,可以凭借相关的文书,向法院申请复制一份离婚协议。
3. 如果当时签订协议的地方没有相关文书,可以联系律师、公证员等相关人员,通过自行制作协议草案,向法院申请复制一份协议。
4. 如果无法找到原协议,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签订一份离婚协议。此时,需要双方到法院重新进行协商并签署新的协议。
5. 为了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建议将离婚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妥善保管。如果遇到仍未解决的问题,建议咨询律师或法院工作人员,获取更进一步的帮助。
总之,如果离婚协议丢失,需要尽快采取措施,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同时保证协议的有效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