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一种由政府按照法律规定,以补偿形式提供给拆迁户的住房,旨在解决因拆迁而导致的居民的住房困难的问题。说到拆迁安置房的归属问题,首先得看拆迁安置房的性质。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通过拆除房屋等形式,强制安排居民迁出原有住房并在新的区域进行安置,是政府提供的住房资源,而非私人住房。拆迁安置房按照国家规定在一定时限内无偿使用,但并不代表其归属于拆迁户。在使用期满后,部分地区有权办理产权证,但具体规定还需结合当地政策。
从目前国家的立法规定来看,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属于集体土地上建筑物,房屋建造和修缮都是政府或者指定的开发商完成的。此外,拆迁安置房的管理也由政府或者相关部门负责,而不是拆迁户。
不过,由于拆迁安置房一般作为住房问题的重点,政府往往在使用期限之内提供多项优惠,例如房屋装修、房租补贴等,给予居民一定程度上的使用权。同时,由于不少拆迁户的困难生活,也不排除个别地方政府为拆迁户托底住房,提供产权证,但具体情况地区政策略有不同。
总之,虽然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提供的住房资源,但拆迁户仅仅是以一定期限使用这些房屋,其所有权并不归于拆迁户。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补偿的一部分,并不能视为拆迁户的私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