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在行使公职职权过程中,利用职权或职位的便利,将本应用于公共事务的资金却用于个人目的或其他违法用途。挪用公款不仅是一种违反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的行为,也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具有很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对于挪用公款的公职人员,除了要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外,还必须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开除公职。在我国,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公职人员挪用公款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职人员挪用公款的行为既构成职务违法行为,也是职务犯罪,应该被依法予以处理。
由于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公职人员在挪用公款后必须面对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其中,开除公职就是一项常见的行政处分,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官清民明”一直是治国方略的核心之一,只有清除官场内部的腐败现象,才能更好地为民服务。由此,可以看出开除公职对于重建公信力和恢复社会公信力的重要作用。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不仅要受到刑事责任追究,还必须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对于公职人员来说,开除公职是最为严厉的行政处分之一,能够达到警示作用,促进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行为。因此,对公职人员开展专项治理、加强经济监管和日常管理等措施,有助于预防和减少挪用公款这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务员的整体形象及社会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