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在补偿被拆迁房屋的居民时,为其提供的住房安置。安置房的产权归居民所有,但房屋买卖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拆迁安置房产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房产,包括转让、出租、赠与等。也就是说,北京拆迁安置房可以出售、转让给其他人。
不过,北京市有关部门规定,拆迁安置房在被转让时需通过出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拍卖或挂牌出售。同时,北京市拆迁安置房出售价格有一定的限制,须按照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标准执行。
此外,北京市规定拆迁安置房可在购房限制政策下优先选购新房,但不得以拆迁安置房质押、抵押用于购买商业房产等用途。
总之,拆迁安置房在北京可以出售,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要求。出售时需遵守公开平等、价格合理、诚实守信等原则,以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