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拆迁安置协议属于合同范畴,涉及到土地征收、房屋征用、妥善安置等一系列问题,是双方约定的协议文书。而在合同法中,赠与属于另一种法律行为,不同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
因此,拆迁安置协议无法赠予。一方不能随意将自己在协议中的权利转让给他人,因为拆迁安置协议涉及到的权益与利益不属于单方面的自由支配,需要经过正常的合同程序,具有可执行性和同等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义务。
拆迁安置协议是属于双方之间约束性的协议,其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执行,赠与也不应被认定为合法的行为。在实际应用中,只有当协议中明确规定可以转让时,才能进行转让,但该转让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严格执行。
总之,拆迁安置协议不能赠予,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在签订协议之前,各方应当对协议内容进行充分的了解和讨论,如有不明确的地方,应主动与征收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