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是中国山东省滨州市下辖的一个县,该地区近年来曾经发生多起挪用公款事件。具体来说,博兴县挪用公款罪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督查考核工作中的挪用公款。2015年,博兴县委组织部组织了一次督查考核活动,期间该县多名领导干部存在挪用公款的问题。其中,原博兴县政协主席崔靖芝因涉嫌用公款吃喝玩乐被调查,最终被判刑10年。
2. 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挪用公款。2019年,博兴县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存在挪用公款的问题,主要包括把扶持农民的资金用于礼品采购和外出旅游等,最终涉事人员被严肃处理。
3. 宣传工作中的挪用公款。2020年,博兴县委宣传部存在挪用公款的问题,主要包括用专项经费支付慰问费、文艺演出费等,最终涉事人员被纪委立案调查。
综上所述,博兴县挪用公款罪名属于涉及领域广泛、类型多样的罪名,包括了宣传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和考核督查等多个领域,该地区存在挪用公款的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