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中的重要一步。双方离婚协议签订后,就不必再去打官司了,这样可以大大减轻双方的精神压力,缩短离婚时间,尽可能避免矛盾的加深。但是,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其中一方对协议不满意,想要起诉离婚,是否可以呢?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是一种完全自愿的行为,双方可以根据各自的意愿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如果任何一方不满意离婚协议,应该在签署前进行更多的沟通、协商,互相迁就,寻求解决方案。如果协商还未达成一致,双方可以选择查找律师援助进行协商,或者通过法院等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如果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却想要起诉离婚,必须要成立有利于诉讼的主张。例如,如果离婚协议签订时存在合同欺诈行为,或者某些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则可以通过诉讼来要求协议无效。此外,某些条款可能会难以实现,例如对孩子的监护权和财产分割,如果签订了协议却无法执行,也可以考虑进行诉讼。
总之,在签订协议之前,双方应该尽可能沟通和协商,达成互相满意的协议。在协议签订之后,如果真的出现了不可避免的问题,才考虑起诉离婚。但应铭记,诉讼成本较高,且可能会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双方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诉讼,对双方都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