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一致后所签署的协议书,通常会规定好离婚双方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探望权、赡养等众多离婚问题。那么问题来了,离婚协议书是要盖章吗?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的是,离婚协议书不是强制性的法律文件,当然也不存在盖章的必要。然而为了保证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签订协议的过程中,尽量还是会将其盖章加以证明。通常在每一页的末尾都会盖上双方的印章,以确保协议书的有效性,防止由于纠纷产生的争议。
如果双方没有公章可以使用个人章,个人章的盖印应当经过责任人的认定;如果没有个人章,可以使用手写姓名的方式签署(需要留意法律规定,不能覆盖文字),并需在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中协商签名。
当然,除了盖章之外,签字也是最基本的必须要有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的文书,需要双方签字,表示认同和同意其内容。注意,在签署之前需要认真阅读协议书的内容,确保自己同意其内容,不然签字或盖章就会成为空式的形式。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盖章仅仅是为了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产生争议。在签署时需要仔细阅读协议书的内容,认真思考并达成双方的一致意见后再签署。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和盖章虽然没有硬性规定,但是保险起见,还是建议在其上盖上双方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