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务员或公共机构的职员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职务便利,把公共财产中的一部分或全部用于非法私人利益。挪用公款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被查实,不仅会面临职务降级或撤职,还可能被判刑。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称之为挪用公款呢?
首先是超出授权范围或违反规定使用公款。在财务管理制度下,公共机构和公共事业单位都必须设立相应的财政管理部门,规定收支范围和标准,经过审批程序,才可以将财政资金用于相应的事业活动。如果财务经手人将公款用于与规定不符的用途,有可能构成挪用公款行为。
其次,在实际工作中,公务员或公共机构的职员也有可能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公务员如果在工作中利用职权便利,操作公款,例如虚构项目,设置虚假账户等等,让公款流向个人账户,这就是挪用公款。在此种情况下,有可能被判刑或者处罚。
最后,在公共机构中,有些职员也可能耗费大量公款或者将公款用于违法或者非法的目的。例如,某些机关单位招待来访贵宾或者组织培训大会,如果超出规定标准使用公款,也可能构成挪用公款。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行为极其恶劣的违法行为,公务员和公共机构的职员必须熟悉相关法规,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保护公共财产。如果发现有人涉嫌挪用公款,必须及时举报,加以查处,维护法制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