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以书面形式来表达离婚协议的一种方式,其核心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达成双方均认可的离婚协议。那么,什么样的离婚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
首先,离婚协议书必须是真实的,反映双方真实的意愿。协议书内容应当是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签署的,必须真实准确,不能随便虚构或编造。在签署协议前,双方应认真审查每一条款,了解各自权益,如果协议中存在不合理或者过于苛刻的条款,需要及时协商或者修改。同时,离婚协议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原则,否则将不被认可。
其次,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是在离婚程序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承载了离婚双方的法律要求和意愿,因此必须符合法律程序和规定。具体而言,必须满足“自愿原则”、“协议原则”、“公开原则”、“合法原则”、“合理原则”等要求。同时,协议书必须按照法定格式保存,签名需要在见证人的见证下完成,每一方保留一份原件备案,以供离婚程序中使用。
同时,离婚协议书必须具备明确性、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协议书中应当包括离婚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如果协议缺乏约束力或者条款过于笼统,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协议书中的条款也应该具备可执行性,应当在实际操作中方便实施和履行,尽可能避免因为协议中的限制而导致更多问题。
总之,离婚协议书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明确具体、约束力强、具备可执行性,才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不仅可以减少离婚程序的矛盾和纷争,更可以帮助双方在离婚后更好地重新开始全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