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作为浙江省重要的城市之一,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规划也在不断的调整和升级。其中,拆迁安置房是城市更新的重要部分。就像许多其他城市一样,温州的拆迁安置房是否有公摊面积也是广受关注的问题。事实上,安置房的公摊面积是由政府规定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标准。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公摊面积是指某些区域或设施为了所有业主共同使用而设计的部分。公摊面积通常包括楼梯、电梯、走廊等公共区域和一些公共设施,例如垃圾处理设备、供暖设备等。因此,公摊面积不属于个人产权范畴,而是属于业主们的共同使用权。公摊面积的存在有助于保障业主的基本利益,提高整个小区的品质和舒适度,也是保障住房安全的一种方式。
有关温州拆迁安置房的公摊面积,则是由政府规定的。以2013年发布的《温州市城市拆迁安置房管理办法》为例,其中明确规定:“建筑公共设施体积率不得低于9%,其中绿地率不低于20%。”这就意味着,拆迁安置房的公共设施和绿地面积必须占到整个建筑总体积的9%以上,绿地还要达到20%以上。同时,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建筑物及其共用设施设备应保证使用寿命不少于50年,紫外光稳定性和隔热、保温等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此外,温州市政府还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房屋建筑工程三级设计方案审核制度的通知》,在其中进一步明确了拆迁安置房的公摊面积标准。该通知规定,拆迁安置房的建筑公共设施体积率不得低于13%,其中绿地率不低于30%。这一标准比《温州市城市拆迁安置房管理办法》中的标准更高一些。同时,该通知还规定,“拆迁安置房房屋保修期为3年,建筑质量保证期为10年。”
综上所述,温州市的拆迁安置房是有公摊面积的。这些公共区域和设施都是由政府设置和规划的,以保障业主的基本利益和整个小区的品质和安全。温州市政府依据相关规定,规定了拆迁安置房的公摊面积标准,保障了业主的权益,同时提高了城市建设的品质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