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并不算宅基地。宅基地是指按照国家或地方的规定,自愿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户或农村集体组织,在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登记备案后,取得的住宅用地。而拆迁安置房是指拆迁政府为拆迁户提供的新房,通常是在拆迁地或周边建设的住房,非土地所有权。
宅基地和拆迁安置房的性质不同,但在某些情况下,两者的用途可以重叠。例如,在城市的老旧小区改造中,政府为居民提供新的安置房或宅基地。在这种情况下,安置房可以起到宅基地的作用。
尽管安置房并不能替代宅基地,但它仍然可以提供一些便利。拆迁时,政府会协助拆迁户搬迁至新住房,免去了他们重新置办住房的困难。同时,政府也会尽可能在附近安置拆迁户,以保证他们的生活和社交环境相对稳定。
总之,拆迁安置房和宅基地虽有不同,但在某些场合可以相互补充。政府应该根据具体情况,为民众提供适当的土地及住房解决方案,以维护他们的基本住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