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时达成的一种协议,明确双方在经济、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需要在离婚前就制定好,并由双方律师或公证处进行备案,以避免未来产生纠纷。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离婚双方在离婚时也可以即场制定离婚协议书,这主要是因为离婚双方比如在性格、生活习惯等方面存在一些小问题,但是经过谈判后,双方均有了更好地理解和商量,各自也愿意承担与尽力而为的经济赔偿或抚养子女等事项。此时,双方可以即场制定协议,签字并留下相应的记录,以便未来参考。
当然,即场制定离婚协议书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双方必须达成一致,并同意在协议书中明确权利和义务,并且不可违反政策法规;
2.如果有律师在场,可以让律师给出专业的建议和意见,防止出现不合理的内容;
3.签署协议书时要注意清晰可辨,不出现错别字、划痕、擦改等情况,否则可能影响对双方承诺的效力。
总之,尽管即场制定离婚协议书的方式有些特殊,但很重要的一点是,一定要保证双方达成共识,并在协议书中明确约定的内容具有合法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