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区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环境而拆除某些区域的房屋等建筑物,然后把被拆迁人的住房进行搬迁、安置的一个居住区域。在很多地区,拆迁安置区是公民的房屋财产权受到抵触的地方之一,因此也被广泛讨论。
那么,拆迁安置区住多久呢?由于拆迁安置区的性质不同,因此住的时间也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政府安排的拆迁安置房屋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租赁房屋,另一种是产权房屋。租赁房屋一般是政府的保障性住房,住房过后可以随时迁离,而产权房屋则涉及到个人财产权,有固定产权期限。
如果是租赁房屋,那么居住的时间一般就不会有固定期限,可以住到自己找到新房子然后迁离。但是对于产权房屋,居住的时间就有严格的规定。一般来说,产权房屋的产权期限不会少于30年(有些地区可能会更长),在这个时间内拆迁安置区的住房就属于居民私有财产,可以自由买卖、自由流转。但如果超过产权期限而未能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政府可能会采取相关措施。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区住多久主要看安置房产权是否过期以及居住者个人需求,因此并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