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不对等是指离婚双方在签署协议时,一方处于劣势地位,另一方利用这种优势地位,在协议中获取了不合理的利益。这种情况合法性受到很大质疑,因此需要证明离婚协议不对等。
首先,需要明确协议对双方的约束力。离婚协议一般具有相对论意义,只对签署者具有约束力,其他人不得强制执行。因此,需要及时起诉法院,请求法院认定协议无效,防止协议中的不平等影响到自己的切身利益。
其次,可以通过协议的内容来证明不对等。如果协议中的权益划分不均或违反了法律法规,比如未按照财产共同法规定进行财产分割、违反预备财产协议、未按法规定履行抚养、赡养等方面的义务,则可以证明不对等。
再次,可以通过证明离婚过程中某方存在严重的威胁、强迫、欺骗等行为来证明协议的不对等。如果一方在离婚过程中存在婚姻暴力、精神虐待等问题,或者是利用未成年子女进行敲诈勒索、威胁等行为,则可以证明协议是在某种不平等的情况下被签署的。
最后,需要通过法律手段予以确证。通过起诉法院等方式,可以要求对离婚协议进行司法审核,如果法院判定协议不合理,无法维护公正,那么就可以撤销协议,重新制定更合理的协议,以确保双方都能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