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就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协议,是离婚的法律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离婚协议可以有多份,但是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原件,而且双方都需要签字盖章。那么,离婚协议两份都是原件吗?答案是否定的。
虽然离婚协议可以有多份,但是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原件。原件是指第一份签字盖章的协议文本,具有法律效力和证明力,一般由离婚双方各保存一份。所谓复印件,就是对原件进行复印的文件,一般用于证明和备份。复印件只有在原件不见(比如遗失、损坏、灭失等情况)的情况下才可以代替原件使用,但此时复印件必须经过公证或者法院认证才能够起到法律效力。
因此,离婚协议两份都可以是原件,但是复印件的使用需遵循上述规则。双方离婚协议中所述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内容,不仅仅是离婚协议,更是双方在分手后生活的指导方针,因此要严格遵守并好好落实。合理的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安排,对于离婚后双方的心理和生活看法都非常重要,更加有利于双方快速恢复生活平衡,度过难关。
总之,离婚协议的签订和执行非常重要,不可忽视。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都必须在尊重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予以落实,这样才有利于离婚双方的健康成长。离婚协议要尽量避免二次矛盾的出现,否则离婚协议就失去了实际应有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