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村居民的住房用地,是通过土地承包制度分配给农村居民的。但是,很多农村宅基地长期闲置,没有被农村居民用于居住或者农业经营,从而造成了浪费土地资源的问题。这种情况是否违法呢?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农村宅基地被分配给农村居民是有条件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用途应当是住宅用地或者农业生产用地,如果长期闲置没有被使用,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其次,农村宅基地的承包期限是有限的,一般是30年,如果在承包期限内长期不使用,也会被视为违法。在《土地管理法》修订后,对于农村宅基地闲置超过5年的,可以由土地管理部门收回。
因此,如果农村宅基地长期闲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益性质,就是违法的行为。此外,长期闲置还会浪费土地资源,影响农村土地整治和发展,对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会产生不利影响。
为了合理利用农村宅基地资源,保护土地资源,农村居民有责任认真使用宅基地,如不需要可以退回,以便给其他需要宅基地的农民使用。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大对于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力度,加强对闲置宅基地的处置力度,做好土地资源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为农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