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是被申请离婚的一方,我与我的儿媳这次提出离婚协议书,由于我们双方经过协商决定,愿意根据我国法律,以自愿协议的方式解决婚姻问题,均已理解该协议书内容的含义、法律效力以及各项权利义务,特向法庭提交如下离婚协议:
一、家庭财产的处理
1、目前夫妻名下暂无房产、汽车或者其他有价值的动产或不动产。
2、夫妻双方无各自单独的财产,存款、证券等资产均是两人共同所有。
由于夫妻双方共同奋斗,家庭生活并无大的纠纷,所以对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我们双方都认为应平分,所以协商一致,平分夫妻共同拥有的所有财产。
二、子女抚养权与探视
我们夫妻育有两个孩子,一女一子。因本着以子女健康为第一原则,我们双方都认为孩子们的成长需要爱的呵护,所以我们双方商定:子女的监护权、抚养权及管教权归我儿子所有,因我儿媳有业务需求,被授予探望子女的权限,周一至周五下班后及周末协商探望时间和方式,并由我儿媳独自承担探望费用。
三、隐私保护
离婚后,双方应不向第三方透露离婚的任何信息,也不应在网络等任何场所上散布离婚的任何情况和信息,如有违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离婚财产清算
协商中,我儿媳承认,目前无需对我儿子提出任何经济赔偿或财产分配要求。
五、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离婚双方签字确认,一份留至法庭备案,一份由各自保存。
特此协议书,我们双方真情、和平的达成了此协议。在此,我呼吁世界上所有的夫妻,共同维护婚姻的幸福,在人生中,珍惜身边爱的人,为我们的家庭和社会谱写美好篇章。
申请人:XX
被申请人:XX
日期:月日,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