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会达成离婚的一些具体协议,比如财产分割、抚养权及探视权等等。其中彩礼一般也会成为协议离婚中的一项协议内容。但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已经有达成共识并且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对于起诉要求彩礼这一事项,是需要一定合法依据的。
首先要看协议离婚协议书中对彩礼是否有具体的约定,如果没有,那么在离婚后起诉要求彩礼是没有先例的。如果协议书中确有约定,一般也要按照协议书里的约定去执行。
其次,如果是女方在协议离婚后起诉要求彩礼,那么需要阐明彩礼付出的原因,比如为了支付婚后的生活费用、子女的抚养费用等,以及彩礼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等。而如果彩礼的数额过高或者支付方式不合法,如超出夫妻财产分割的一半或以物质财产形式支付等,可能会对其要求产生限制。
最后,应该注意的是,起诉要求彩礼是需要有相关证据支持的。如果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彩礼的存在或支付事实,起诉可能会被驳回。因此,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彩礼以及彩礼的支付事项,双方要有具体的协商和约定,并且要妥善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确保在需要起诉要求彩礼时有足够的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