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时各自协商达成的一项协议,包括财产分割、抚养费、探视权等一系列问题。在离婚协议中,一方拒绝付抚养费是无效的,因为孩子的抚养费是有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离婚后由一方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对无特殊情况下,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等抚养费。这表明,夫妻离婚后,抚养费是必须支付的,一方无法拒绝。
此外,在离婚协议中,一方拒绝付抚养费也会影响到孩子的合法权益。孩子的生活、教育和成长都需要较高的成本,离婚父母应该共同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如果一方拒绝付抚养费,将会导致孩子的抚养、教育等各方面都受到影响,会严重侵犯孩子的权益。
最后,如果一方违反离婚协议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法院自然不会支持交不出人命的人,将会依法判决其支付抚养费。所以,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还是从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离婚协议拒绝付抚养费都是不合法和无效的。离婚双方应该共同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