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签订后不可以反悔。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是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的一种私人行为。离婚协议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双方都应当严格遵守协议内容,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般需要由律师或公证机构进行公证或认证,以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一旦经过公证或认证,就无法改变,除非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
如果离婚协议中的内容涉及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重要问题,而在签订后双方有异议,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调解和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考虑当事人的意见、协商的过程、财产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做出合理的判决。但即便是在诉讼中确定新的离婚协议,也需要经过公证或认证,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离婚协议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离婚双方要在签订之前充分了解、协商,考虑清楚,避免协议中存在模糊、不明确的问题,以免发生后悔、变卦的情况。如果确实存在疑虑或纠纷,可以请律师进行咨询和辅助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