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一方或双方申请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一方或双方坚持要离婚的,应当准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可以协议离婚的。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离婚意愿,并且对于离婚后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最后经过法院审查后,由法院予以确认并立案办理的一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的优点是效率高、费用低、程序简便,能够尽快结束婚姻关系,为当事人解决燃眉之急。同时,协议离婚也可以避免离婚诉讼的繁琐程序,减少离婚的社会影响。
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的权利和利益得到了平衡和尊重。同时,协议离婚也能够从法律上规范夫妻离婚的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合适的情况下,协议离婚是可以被法院允许的。
总之,协议离婚是一种顺应时代发展需求的离婚方式,同时也是解决夫妻离婚问题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法院在实际审理中应该加强对协议离婚的调解和引导,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权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